(原标题:申港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江西省盐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使用募集资金向子公司提供借款展期以实施募投的核查意见)
江盐集团拟对子公司晶昊盐化和富达盐化的募投项目借款进行展期,展期期限为自实际借款到期之日起3年,借款利率按同期银行贷款利率(LPR)收取。晶昊盐化“年产5.5万吨高强硫酸钙综合利用工程项目”尚处试生产调试阶段,富达盐化“年产60万吨盐产品智能化技术升级改造工程”部分工程款未到结算期,未办理竣工决算。借款资金将专项用于募投项目实施,不改变募集资金用途。该事项已获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保荐人申港证券无异议。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