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根据上市规则第13.51B(2)条作出的更新公告)
世茂集团控股有限公司于2026年8月24日发布公告,根据香港联合交易所上市规则第13.51B(2)条作出更新。本公司收到上海世茂通知,上海证券交易所已发出纪律处分决定书,认定相关事件构成违反信息披露法律法规,并对上海世茂及许先生予以公开谴责,同时认定许先生六年内不适合担任证券发行人董事、监事或高级管理人员。董事会(许先生除外)认为,上述纪律处分决定书不会对本集团业务及运营造成重大不利影响。公司将持续评估相关事项的影响,包括董事适任性问题,并适时向市场更新。除本公告披露内容外,无须根据上市规则第13.51(2)(h)至(v)条就许先生情况进一步披露资料,亦无其他需股东关注事项。公司将在适当时候根据适用法规作出进一步公告。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