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关于使用部分闲置自有资金进行委托理财的公告)
浙江新中港热电股份有限公司于2026年8月24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使用最高不超过人民币3亿元的闲置自有资金进行委托理财,投资期限为自2026年8月24日起至2027年8月23日。资金用于购买银行、证券公司、基金公司等专业机构发行的理财产品,授权管理层在额度内行使投资决策权。公司将加强风险控制,关注资金安全及收益情况。该事项不影响公司正常经营,有利于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增加公司收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