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有关EPC合同的主要交易)
山高新能源集团有限公司(股份代号:01250)于2026年8月10日,其全资附属公司菏泽山高清洁能源与中能建安徽电建订立EPC合同,就位于山东省菏泽市牡丹区西南部的212.5兆瓦集中式风力发电项目提供工程、采购及建设服务。合同总代价为人民币1,233,777,047.26元(含税),资金来源为集团内部资源及银行借贷。该交易构成联交所上市规则项下的主要交易,由于一项或多项适用百分比率超过25%但低于100%,须遵守申报、公告及通函规定。控股股东山高控股已于2026年8月10日通过书面批准方式批准本次交易,因此无需召开股东大會。董事会认为EPC合同条款属公平合理,并符合公司及股东整体利益。项目完成后将由菏泽山高清洁能源拥有并运营,预计将增加集团总资产及负债,但不会对盈利产生实质性直接影响。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