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关于聘任证券事务代表的公告)
东华能源股份有限公司于2026年8月21日召开第七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聘任郑宇轩先生为公司证券事务代表,任期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七届董事会任期届满之日止。郑宇轩先生已取得深圳证券交易所颁发的董事会秘书资格证书,具备相关专业知识和工作经验,其任职资格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规定。郑宇轩先生未持有公司股票,与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持股5%以上股东无关联关系,未受过监管部门处罚,非失信被执行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