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南华生物重大信息内部报告制度)
南华生物医药股份有限公司制定了重大信息内部报告制度,明确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子公司负责人、控股股东、持股5%以上股东等为信息报告义务人。当发生可能对公司股票交易价格产生较大影响的重大事项时,包括重大交易、关联交易、诉讼仲裁、重大变更、重大风险及其他重大事件,相关责任主体需及时向董事会秘书或董事会办公室报告。制度明确了重大信息的范围、内部报告程序、责任主体及保密要求,并规定未及时上报将追究责任。该制度自董事会审议通过后生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