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南华生物提名委员会工作细则)
南华生物医药股份有限公司为规范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的产生,优化董事会组成,设立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并制定《提名委员会工作细则》。该细则明确了提名委员会的人员组成、职责权限、决策程序和议事规则等内容。提名委员会由三名董事组成,其中独立董事占多数,负责对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人选进行遴选、审核并向董事会提出建议。委员会形成的决议和提案提交董事会审查决定,董事会未采纳建议时需在决议中说明理由并披露。本细则经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后生效,原细则同时废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