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董事会关于本次交易相关主体不存在《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7号——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相关股票异常交易监管》第十二条和《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8号——重大资产重组》第三十条不得参与任何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情形的说明)
中南红文化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就本次交易相关主体是否存在不得参与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的情形进行说明。公司拟通过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方式购买江阴热电有限公司50.00%股权及江阴苏龙热电有限公司57.30%股权,并募集配套资金。经审慎判断,本次交易相关主体未因涉嫌内幕交易被立案调查或侦查,最近36个月内亦未因重大资产重组相关内幕交易受到行政处罚或被追究刑事责任。董事会认为本次交易相关主体符合监管规定,不存在不得参与任何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的情形。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