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董事会关于本次交易符合《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第十一条、第四十三条和第四十四条规定的说明)
中南红文化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就本次交易是否符合《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第十一条、第四十三条和第四十四条规定作出说明。本次交易为公司拟向江阴电力投资有限公司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其持有的江阴热电有限公司50.00%股权及江阴苏龙热电有限公司57.30%股权,并募集配套资金。董事会认为,本次交易符合国家产业政策及相关法律法规,资产权属清晰,定价公允,有利于增强公司持续经营能力,保持独立性和健全的法人治理结构;公司财务会计报告无保留意见,无立案调查情形;标的资产为权属清晰的经营性资产,具备协同效应,可在约定期限内完成过户。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