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关于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决议及授权延期的公告)
山东隆华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于2025年8月21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并于2025年9月9日召开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相关事宜,决议及授权有效期为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十二个月内。鉴于有效期即将届满,为确保发行工作顺利推进,公司于2026年8月21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将前述决议及授权有效期延长十二个月,除有效期延长外,其他内容不变。该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