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北京观韬(深圳)律师事务所关于深圳市景旺电子股份有限公司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项的法律意见书)
北京市观韬(深圳)律师事务所出具法律意见书,确认深圳市景旺电子股份有限公司因部分激励对象离职,拟对2024年及2026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中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164,518股限制性股票进行回购注销,对31,890份尚未行权的股票期权进行注销。回购价格分别为9.39元/股和35.83元/股,资金来源为公司自有资金。相关事项已履行必要决策程序,符合相关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