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维峰电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秘书工作制度(2026年8月)》)
维峰电子股份有限公司制定了董事会秘书工作制度,明确了董事会秘书的任职资格、任免程序、主要职责及办事机构。董事会秘书须具备五年以上相关工作经验,不得兼任副总经理、财务负责人等职务,负责公司信息披露、投资者关系管理、董事会及股东大会的筹备与记录等工作,并需忠实、勤勉履行职责。制度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