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
烟台东诚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根据财政部发布的《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20号》的要求,对会计政策进行变更。本次变更涉及金融资产合同现金流量特征的评估及货币缺乏可兑换性时的会计处理等内容,自2026年6月发布之日起施行。公司自2026年1月1日起对新增业务按新解释调整。变更后的会计政策能更客观公允地反映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但不会对公司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产生影响。本次变更无需提交董事会和股东大会审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