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北京市京都律师事务所关于大唐国际发电股份有限公司2026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之法律意见书)
北京市京都律师事务所出具法律意见书,认为大唐国际发电股份有限公司具备2026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的主体资格,已获得董事会、股东会及控股股东大唐集团批准,本次发行募集资金总额不超过80亿元,用于多个发电项目扩建及补充流动资金、偿还国拨资金专项应付款,尚需上交所审核通过并经中国证监会注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