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独立董事候选人声明与承诺(赖黎))
赖黎作为四川科新机电股份有限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声明其与公司之间不存在影响独立性的关系,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规定的独立董事任职资格和独立性要求。其已通过公司第六届董事会提名委员会资格审查,未在公司及其附属企业任职,不属于持有公司股份1%以上或前十名股东中的自然人股东,亦未在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附属企业任职,未为公司提供财务、法律等服务。本人担任独立董事的境内上市公司数量不超过三家,连续任职未超过六年。赖黎承诺将勤勉履职,遵守监管规定,确保独立判断。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