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关于涉及诉讼事项的公告)
国晟世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作为原告,就与河北汉尧碳科新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的股份收购纠纷,向石家庄市中级人民法院提起诉讼,案件已立案,尚未开庭。公司持有汉尧碳科7,520,000股股份,因汉尧碳科连续五年盈利但未分配利润,且公司对2025年度不分配利润的股东会决议投反对票,依据《公司法》第一百六十一条规定,请求法院判令汉尧碳科以166,723,172.63元的合理价格收购其所持股份,并承担全部诉讼费用。目前尚无法判断诉讼对公司本期或期后利润的影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