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内部控制评价办法(2026年8月))
四川科新机电股份有限公司制定了内部控制评价办法,明确了内部控制评价的原则、目标、组织实施、评价内容、程序、缺陷认定标准及评价报告的编制与披露要求。办法适用于公司及全资、控股子公司,强调全面性、重要性、客观性原则,围绕内部环境、风险评估、控制活动、信息与沟通、内部监督五要素开展评价。董事会负责最终评价责任,审计部组织实施,年度评价报告基准日为12月31日,报告需在次年4个月内披露。办法还规定了财务与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的定性与定量认定标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