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大庆华科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候选人声明与承诺(潘明))
潘明作为大庆华科股份有限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声明其与公司之间不存在影响独立性的关系,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交易所规则对独立董事任职资格和独立性的要求。声明人已通过公司第九届董事会提名委员会资格审查,具备五年以上相关工作经验,未在公司及其附属企业、控股股东单位任职,未持有公司1%以上股份,未在持股5%以上股东单位任职,未为公司提供财务、法律等服务,最近三十六个月内未受处罚或被立案调查,担任独立董事的上市公司未超过三家,连续任职未超过六年。潘明承诺将勤勉履职,遵守监管规定。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