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工作细则)
泰胜风能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工作细则明确了审计委员会的设立依据、人员组成、职责权限、决策程序和议事规则等内容。审计委员会由三名董事组成,其中独立董事过半数,且至少一名为会计专业人士并担任召集人。委员会主要负责监督及评估内外部审计工作、审核财务信息及其披露、监督内部控制,并对董事会负责。涉及财务报告披露、聘任审计机构、会计政策变更等事项需经审计委员会过半数同意后提交董事会审议。委员会每季度至少召开一次会议,可提议聘请或更换外部审计机构,指导内部审计工作,审阅财务报告,督促整改财务问题,并定期向董事会报告。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