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关于公司诉讼进展的公告)
安徽元琛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近日收到安徽省广德市人民法院作出的一审判决,涉及公司与广德东威科技有限公司的买卖合同纠纷。法院判决解除双方签订的产品销售合同;公司需支付东威公司220万元货款;驳回公司本诉及其他反诉请求。案件受理费分别由双方负担。公司表示将提起上诉,最终判决结果及对公司利润的影响存在不确定性,已计提预计负债。公司将依法维护合法权益并持续披露进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