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赛特新材:独立董事候选人声明与承诺(宋生瑛))
宋生瑛声明具备福建赛特新材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任职资格,具备五年以上法律、经济、会计、财务、管理等工作经验,具备独立性,不在公司及其附属企业任职,不持有公司1%以上股份,未在主要股东单位任职,未为公司提供财务、法律等服务,最近36个月内未受行政处罚或刑事处罚,未被证券交易所谴责或通报批评,兼任独立董事的上市公司不超过三家,连续任职未超过六年,具备会计专业知识和经验,尚未参加培训但承诺参加最近一期独立董事履职培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