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
江苏怡达化学股份有限公司根据财政部发布的《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19号》和《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20号》的要求,自2026年1月1日起执行解释第19号,自2026年6月4日起执行解释第20号,并对相关期间的业务进行调整。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系按规定进行,无需提交董事会和股东会审议,不会对公司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产生重大影响,不涉及追溯调整,亦不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