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国泰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常州中英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本次交易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9号——上市公司筹划和实施重大资产重组的监管要求》第四条规定的核查意见)
常州中英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拟支付现金购买俞彪、俞英忠、朱丽娟合计持有的常州市英中电气有限公司51%的股权。国泰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作为独立财务顾问,出具核查意见认为:本次交易标的资产不涉及立项、环保、行业准入、用地、规划、建设施工等报批事项;标的资产权属清晰,不存在出资不实或影响合法存续的情况;资产过户不存在法律障碍;本次交易有利于提高上市公司资产完整性及持续经营能力,不会导致财务状况重大不利变化,有利于增强独立性,不会新增重大不利影响的同业竞争或严重影响独立性的关联交易。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