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北京市金杜律师事务所上海分所关于朗姿股份有限公司第四期员工持股计划之法律意见书)
朗姿股份有限公司拟实施第四期员工持股计划,参加对象为公司董事(不含独立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及核心骨干人员,总人数不超过149人。资金来源为员工合法薪酬及控股股东提供的无息借款,股份来源为通过二级市场大宗交易方式受让第三期员工持股计划持有的不超过942万股公司股票,占公司总股本的2.13%。员工持股计划存续期不超过84个月,锁定期不少于12个月,分两期解锁,各期解锁比例均为50%。该计划已履行职工代表大会审议、董事会审议等程序,尚需提交股东会审议。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