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独立董事关于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江苏康为世纪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对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审议的《2026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2026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发表了独立意见。认为激励计划的拟定和审议流程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定,公司具备实施股权激励的主体资格,激励对象具备相应任职资格,未发现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考核体系设置合理,有利于公司持续发展。独立董事一致同意将上述议案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