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独立董事提名人声明与承诺(张美华))
浙江省建设投资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提名张美华为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张美华已书面同意被提名。提名人确认其已通过董事会提名委员会资格审查,具备独立董事任职资格和独立性,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要求,不存在不得担任董事的情形,未受过证券监管部门处罚,与公司及其控股股东无利益冲突,兼任独立董事的上市公司未超过三家,且在公司连任未超六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