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独立董事候选人声明与承诺(张美华))
张美华作为浙江省建设投资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声明其与公司之间不存在影响独立性的关系,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规定的独立董事任职资格和独立性要求。其已通过公司第四届董事会提名委员会资格审查,具备五年以上相关工作经验,未在公司及其控股股东单位任职,未持有公司股份,未为公司提供财务、法律等服务,且在最近三十六个月内未受过证券监管处罚。张美华承诺将勤勉履职,遵守监管规定,确保独立判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