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关于公司第一大股东、实际控制人、董事长的一致行动人部分股份解除质押的公告)
四川新金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第一大股东、实际控制人、董事长刘江东先生的一致行动人四川金海马实业有限公司近日办理了部分股份解除质押手续,解除质押股份9,000,000股,占其所持股份比例18.34%,占公司总股本比例1.39%,质押起始日为2021年12月28日,解除日期为2026年8月19日,质权人为华创证券有限责任公司。截至公告日,刘江东及其一致行动人合计持股102,831,316股,累计质押股份64,242,520股,占公司总股本9.91%。上述质押股份不存在业绩补偿义务,不涉及平仓风险,不影响公司控制权稳定。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