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致登记股东之通知信函及回条)
恒月控股有限公司(股份代号:1723)通知各登记股东,有关补充通函的公司通讯之中、英文版本已分别上载于公司网站(www.mooninc.hk)及香港联合交易所网站(www.hkexnews.hk)。公司建议股东查阅该等公司通讯的网站版本。如股东无法通过电子邮件接收或浏览公司通讯的网站版本,并希望收取印刷本,可填写并签署随附回条,通过预付邮费的邮寄标签寄回香港股份过户登记分处卓佳证券登记有限公司,或电邮至1723-ecom@vistra.com,公司将免费寄送印刷本。登记股东须提供有效的电邮地址,以便接收电子形式的可供查阅通知及可供采取行动的公司通讯。若未提供有效电邮地址,相关通知将以印刷本形式寄送。如有查询,可于周一至周五(公众假期除外)上午9时至下午6时致电股份过户登记分处热线(852)2980 1333。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