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致非登记持有人之通知信函及申请表格)
恒月控股有限公司(股份代号:1723)于2026年8月21日发出通知信函,告知非登记股东有关本次公司通讯(包括补充通函)的发布安排。公司已将本次公司通讯的中英文版本分别上载至公司网站(www.mooninc.hk)及香港交易所网站(www.hkexnews.hk)。公司建议非登记股东查阅网站版本。若股东无法通过电子邮件接收或访问网站内容,并希望获取本次及未来所有公司通讯的印刷本,可填写随附的申请表格,通过预付邮资的邮寄标签寄回香港股份过户登记分处卓佳证券登记有限公司,或以电邮发送至指定邮箱。公司将免费寄送印刷本。作为非登记股东,仅当中介机构(如银行、经纪、HKSCC Nominees Limited等)向公司提供有效的电邮或邮寄地址时,才会收到网站版本可查阅的通知。申请表格中的指示将持续有效至2027年3月31日或股东另行书面通知为止。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