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莱汇有限公司(甲方)与深圳市鸿庆实业发展有限公司(乙方)签订股权转让合同,甲方将其持有的冠尊(深圳)商贸发展有限公司100%股权以人民币9980万元的价格转让给乙方。目标公司为港澳台法人独资企业,注册资本10000万港元,已实缴9550万港元,剩余450万港元由甲方在合同签订后3个月内完成减资程序。甲方需在约定期限内完成多项整改事项,包括解除不动产抵押、清退现有承租方、完善内部决策文件、清退员工并处理社保公积金事宜等。转让价款由公证处及银行共同监管,其中300万元作为风险保证金留存两年。本次股权转让需取得甲方上层股东上市公司位元堂药业控股有限公司及宏安集团有限公司的股东大会批准,若未获批准,合同终止。股权交割后,目标公司物业将逐步移交,特定承租方可在约定期限内继续使用并支付租金。合同对双方权利义务、违约责任、保密、税费承担等进行了明确约定。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