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安徽天禾律师事务所关于天津锐新昌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终止发行股份购买资产事项相关主体买卖股票自查报告的核查意见)
安徽天禾律师事务所对天津锐新昌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终止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事项的相关主体在自查期间的股票买卖情况进行了核查。自查期间为2026年6月9日至2026年8月13日,核查范围包括上市公司及其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控股股东、交易对方、标的公司、中介机构等相关人员及其直系亲属。根据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的查询文件,核查范围内相关机构及自然人在自查期间均不存在买卖锐新科技股票的情况。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