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董事会秘书工作细则)
普洛药业股份有限公司制定了董事会秘书工作细则,明确董事会秘书为公司高级管理人员,负责公司信息披露、投资者关系管理、组织董事会和股东会会议、内幕信息管理等工作。董事会秘书需具备财务、法律、管理等方面的专业知识和五年以上相关工作经验,不得兼任总经理、财务负责人等职务。公司聘任或解聘董事会秘书须经董事会决议,并及时公告和报备交易所。董事会秘书在履职过程中如发现公司存在信息披露违规、财务异常等问题,应及时向董事会或监管机构报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