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
北京必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根据财政部发布的《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20号》要求,对会计政策进行变更,变更内容涉及金融资产合同现金流量特征的评估、货币缺乏可兑换性时的会计处理及相关披露。本次变更自文件规定生效日起执行,无需提交董事会和股东大会审议。变更后的会计政策能更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但不会对公司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产生重大影响,不涉及追溯调整,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