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关于江苏亿通高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作废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部分已授予但尚未归属的限制性股票事项的法律意见书)
北京市中伦律师事务所就江苏亿通高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作废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部分已授予但尚未归属的限制性股票事项出具法律意见书。公司因未满足2023年和2024年业绩考核目标,决定作废首次授予及预留授予部分合计111.50万股限制性股票。该事项已经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独立董事发表独立意见,监事会亦审议通过。律师事务所认为本次作废事项符合《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及公司激励计划相关规定。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