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关于重大诉讼的进展公告)
福建三木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收到福建省福州市中级人民法院作出的(2026)闽01民终2277号、2279号、2286号、3553号之一《民事裁定书》。法院裁定撤销晋安区法院此前针对三木集团及子公司与福州榕投供应链管理有限公司四起买卖合同纠纷案的一审判决,驳回福州榕投公司的起诉,相关案件受理费予以退还。该裁定为终审裁定。截至公告日,公司及子公司另有未达披露标准的小额诉讼、仲裁事项合计约8,376.91万元。本次诉讼对公司本期或期后利润的影响存在重大不确定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