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公司章程)
山东金岭矿业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于二〇二六年八月修订,涵盖公司基本信息、股东权利义务、董事会与股东会职权、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规定、利润分配政策、股份回购与转让、对外担保、关联交易等内容。章程明确了公司注册资本为595,340,230元,股东会为权力机构,董事会由九名董事组成,设董事长一名。规定了利润分配原则,强调现金分红优先,原则上每年以现金方式分配的利润不低于弥补亏损和提取公积金后税后利润的百分之五十。同时对股份回购、对外担保、关联交易等事项的决策程序进行了详细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