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有关虚假新闻报道的更新(三十九))
中国创新投资有限公司(股份代号:1217)发布有关虚假新闻报道的更新公告。公告指出,针对《苹果日报》于2019年11月23日及之后刊登的多篇诽谤性文章,香港高等法院原讼法庭已于2026年8月18日颁布判决书,裁定原告人中国创新投资有限公司、董事局主席向心先生及替任董事龚青女士胜诉。法院认定第一被告苹果日报有限公司及第二被告苹果互联网有限公司在2019年11月至12月期间发布的十篇文章含有诽谤内容,恶意指控公司为情报机构,指称向心和龚青为情报人员,并从事非法行为,构成法律上的诽谤责任。该等被告须共同支付150万港元损害赔偿及利息,并承担全部诉讼费用。第三被告罗伟光已与原告人达成和解。由于未能成功送达法庭文件予第四至第七被告,原告人决定不再追讨。董事会认为判决彰显司法公正,恢复了公司及相关人士的清白,纠正了虚假报道带来的声誉损害。公司将持续关注事件发展并适时作出进一步公告。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