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关于锦州永杉锂业股份有限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申请文件的审核问询函有关财务事项的说明)
锦州永杉锂业股份有限公司拟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总额不超过50,000万元,扣除发行费用后全部用于补充流动资金。本次发行由控股股东全资子公司永宏投资全额认购,锁定期18个月。公司结合业务规模、现金流及资产负债结构等情况,论证了补充流动资金的合理性,并说明了永宏投资的资金来源及股份锁定期符合监管要求。申报会计师对相关财务事项进行了核查并发表意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