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关于2026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项的核查意见)
石家庄尚太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对公司2026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项出具核查意见。经核查,公司不存在《管理办法》第七条规定的不得实施股权激励的情形,具备实施激励计划的主体资格。拟授予激励对象均符合《管理办法》规定的激励对象条件,不包括独立董事、持股5%以上股东及其关联人。激励对象名单将按规定公示。委员会认为该激励计划有利于完善公司激励机制,提升核心团队积极性,未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同意公司实施本次激励计划。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