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股票 - 数据解析 - 公告简述 - 正文

凯盛新能(01108.HK):补充公告 - 关于收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河南监管局行政监管措施决定书内容摘要

(原标题:补充公告 - 关于收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河南监管局行政监管措施决定书)

凯盛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股份编号:01108)发布补充公告,就收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河南监管局行政监管措施决定书一事,进一步披露董事会对谢军先生及陈鹏先生是否适合继续担任董事的评估依据。董事会在谢军先生及陈鹏先生回避的情况下评估认为,尽管二人因信息披露遗漏被出具警示函,但该事项属非处罚性监管措施,未涉及不诚实或欺诈行为,不影响其诚信及任职资格。事件主因为内部管理薄弱及信息传递核查不足,导致累计诉讼及仲裁事项披露不及时。二人已组织整改并提交书面报告。董事会认为其具备丰富行业经验,熟悉公司运营,仍能履行上市规则第3.08及3.09条规定的责任,适合继续担任董事。公司已加强内部控制,完善诉讼案件管理机制,并开展证券法规专项培训,确保信息披露的及时性、准确性和完整性。

APP下载
广告
相关股票:
好投资评级:
好价格评级:
证券之星估值分析提示凯盛新能行业内竞争力的护城河一般,盈利能力一般,营收成长性较差,综合基本面各维度看,估值偏高。 更多>>
下载证券之星
郑重声明:以上内容与证券之星立场无关。证券之星发布此内容的目的在于传播更多信息,证券之星对其观点、判断保持中立,不保证该内容(包括但不限于文字、数据及图表)全部或者部分内容的准确性、真实性、完整性、有效性、及时性、原创性等。相关内容不对各位读者构成任何投资建议,据此操作,风险自担。股市有风险,投资需谨慎。如对该内容存在异议,或发现违法及不良信息,请发送邮件至jubao@stockstar.com,我们将安排核实处理。如该文标记为算法生成,算法公示请见 网信算备310104345710301240019号。
网站导航 | 公司简介 | 法律声明 | 诚聘英才 | 征稿启事 | 联系我们 | 广告服务 | 举报专区
欢迎访问证券之星!请点此与我们联系 版权所有: Copyright © 199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