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补充公告 - 关于收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河南监管局行政监管措施决定书)
凯盛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股份编号:01108)发布补充公告,就收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河南监管局行政监管措施决定书一事,进一步披露董事会对谢军先生及陈鹏先生是否适合继续担任董事的评估依据。董事会在谢军先生及陈鹏先生回避的情况下评估认为,尽管二人因信息披露遗漏被出具警示函,但该事项属非处罚性监管措施,未涉及不诚实或欺诈行为,不影响其诚信及任职资格。事件主因为内部管理薄弱及信息传递核查不足,导致累计诉讼及仲裁事项披露不及时。二人已组织整改并提交书面报告。董事会认为其具备丰富行业经验,熟悉公司运营,仍能履行上市规则第3.08及3.09条规定的责任,适合继续担任董事。公司已加强内部控制,完善诉讼案件管理机制,并开展证券法规专项培训,确保信息披露的及时性、准确性和完整性。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