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关于2026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项的审核意见)
上海安诺其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对公司2026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项发表审核意见。公司不存在《管理办法》等规定的禁止实施股权激励的情形,具备实施本激励计划的主体资格。激励对象未存在不得成为激励对象的各类情形,其主体资格合法有效。本激励计划的制定、审议流程和内容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定,未侵犯公司及股东利益。公司未向激励对象提供财务资助。实施本激励计划有利于健全激励机制,提升管理效率,促进公司可持续发展。委员会一致同意公司实施该激励计划。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