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董事会秘书、联席公司秘书、授权代表及法律程序代理人变更及豁免严格遵守上市规则第3.28条及8.17条)
兆易創新科技集團股份有限公司(「本公司」)董事會宣佈,董靈燕女士因個人職業規劃辭任公司董事會秘書及聯席公司秘書,自2026年8月18日起生效。謝飛旺先生獲委任為董事會秘書及聯席公司秘書,負責企業管治、信息披露及投資等事務。黃慧兒女士因工作調整辭任聯席公司秘書、上市規則第3.05條規定的授權代表及法律程序代理人,辭任後仍保留公司條例下的法律程序文件接收人資格。賴天恩女士獲委任為新的聯席公司秘書、授權代表及法律程序代理人。
儘管謝飛旺先生目前未完全符合上市規則第3.28條的資格要求,聯交所已授予豁免,允許其在三年豁免期內與符合資格的賴天恩女士共同履行職責。條件包括豁免期內須由賴女士協助,且若公司嚴重違反上市規則,豁免可被撤銷。本公司需在豁免期結束前向聯交所證明謝先生已具備足夠經驗履行職責。
董事會感謝董女士及黃女士的貢獻,並歡迎謝先生及賴女士履新。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