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有关重续租赁协议的须予披露交易)
壹照明集團控股有限公司(股份代號:8222)宣布,其全資附屬公司壹照明集團營運有限公司與獨立第三方業主和昌有限公司就位於香港黃竹坑道65號志昌行中心14樓B,C及D室的物業重續租賃協議,作為本集團倉庫用途。重續租期自二零二六年八月一日起至二零二八年七月三十一日止,為期兩年,應付代價總值不低於1,872,000港元,每月租金不含差餉、空調及管理費等。本公司將根據香港財務報告準則第16號確認使用權資產價值約1,763,000港元(未經審核),折現率約5.85%。該交易按GEM上市規則第19.07條計算之適用百分比率超過5%但低於25%,構成須予披露交易,須遵守申報及公告規定,但獲豁免股東批准要求。董事會認為重續條款屬公平合理,符合公司及股東整體利益。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