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关于控股子公司涉及诉讼的公告)
内蒙古金煤化工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控股子公司通辽金煤化工有限公司收到法院通知,福建中科企业管理有限公司因对公司延长营业期限的股东会决议投反对票,依据《公司法》第八十九条规定,请求通辽金煤回购其持有的5.06%股权,涉案金额约2410万元,并承担诉讼及评估费用。该案已由通辽市科尔沁区人民法院受理,目前尚未开庭。公司初步分析认为,该诉讼对公司本期及期后利润和净资产不会产生重大影响。公司及其他控股子公司无其他未披露的重大诉讼或仲裁事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