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浙江哈尔斯真空器皿股份有限公司投资决策委员会工作细则》)
浙江哈尔斯真空器皿股份有限公司设立投资决策委员会,负责公司对外股权类投资的策略规划、研究探讨与建议决策。委员会由五名以上委员组成,包括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主任由董事长担任。委员会负责审议股权类投资规划、审批权限内投资项目、审议需提交董事会或股东会审批的投资事项,并可授权董事长在特定金额范围内审批。会议需三分之二以上委员出席,决议经参会委员过半数通过,主任具有一票否决权。涉及关联交易或利益冲突的委员应回避表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