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北京市汉坤(深圳)律师事务所关于珠海派诺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股权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一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成就的法律意见书)
北京市汉坤(深圳)律师事务所出具法律意见书,认为珠海派诺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股权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一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已成就。公司首次授予登记完成日为2025年7月25日,第一个限售期已于2026年7月24日届满。公司层面业绩考核达标,2025年充电设备及系统和储能业务收入较2024年增长36.60%,达到考核目标。52名激励对象个人绩效考核均为“良好”及以上,符合解除限售条件。董事会已审议通过相关议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