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1)非执行董事辞任及更换授权代表;及(2)建议重选董事)
浙江同源康医药股份有限公司(股份代号:2410)宣布,蒋鸣昱博士已辞任非执行董事及根据《上市规则》第3.05条担任的授权代表,自2026年8月17日起生效,原因为其拟投入更多时间于其他商业事务。蒋博士确认与董事会及公司无意见分歧,亦无任何申索。吴豫生博士已获委任为新的授权代表。
董事会建议于即将举行的临时股东大会上重选以下董事:吴豫生博士为执行董事;李钧博士、顾虹博士及何超先生为非执行董事;冷瑜婷博士、许文青博士及沈秀华博士为独立非执行董事。各候选人背景资料载于公告附录一。独立非执行董事候选人已确认符合《上市规则》规定的独立性标准。待股东批准后,公司将与各董事续订服务合约或委任函。相关通函将适时寄发股东。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