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北京市康达(广州)律师事务所关于广东明珠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二O二六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的法律意见书【康达(广州)股会字【2026】第0053号】)
北京市康达(广州)律师事务所出具法律意见书,确认广东明珠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于2026年8月17日召开的2026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召集和召开程序、出席会议人员资格、表决程序及表决结果均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规定,会议决议合法有效。本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增加董事会人数暨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以及增补第十一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的议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