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关于公司涉及仲裁进展的公告)
金正大生态工程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近日收到山东省临沂市中级人民法院(2026)鲁13执恢86号之一《执行裁定书》。因公司及万连步、李丽未按和解协议履行还款义务,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临沂分行申请恢复执行,恢复执行标的为29,835万元及利息、迟延履行金等。法院经查,被执行人名下暂无可供执行的财产,仅查封部分暂不宜处置的财产,已对被执行人发出限制消费令。法院裁定终结本次执行程序,申请执行人可发现财产后再次申请执行。截至公告日,公司无其他应披露未披露的重大诉讼、仲裁事项。
